云浮出台公积金支持政策:企业可缓缴、职工可缓还贷款

adminadmin 2025-12-26 169 阅读

6月1日,云浮出台三项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,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
通知全文如下:
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,全力推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落地落实,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,统筹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组合拳,从6月1日起,实施三项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,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、缓解职工住房经济压力,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功能,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
一、助企纾困政策

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,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5年6月至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,到期后进行补缴。经审核批准缓缴的企业,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,在此期间,职工可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
云浮出台公积金支持政策:企业可缓缴、职工可缓还贷款

二、缓解职工还贷压力政策

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,自通知实施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经审核批准后,该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,不计罚息,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。

三、提高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政策

从6月1日起,两个(含)以上缴存职工在我市辖区内共同购建(含翻建、大修)同一套自有产权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,首套且首次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提高到35万元。

【、南方+记者】王谢思齐

The 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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