咸阳重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,取缔“黑中介”(附举报方式)

adminadmin 2025-09-13 92 阅读

近日,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市网信办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市公安局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《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相关问题整治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将坚决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,纠正和查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、违规收费、恶意克扣租金、威胁恐吓承租人等问题,坚决取缔一批“黑中介”。


《实施方案》重点整治内容有:

中介机构(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所雇佣的代理机构)及其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。

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、服务内容、收费标准。

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或租赁型保障房提供经纪服务,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、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,收取、骗取购房定金。

咸阳重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,取缔“黑中介”(附举报方式)

采取威胁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,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,涉嫌非法集资、涉及黑恶势力等。

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“阴阳合同”提供便利,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。

非法侵占、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或擅自划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。

未按规定明码标价,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,强制提供代办贷款、担保服务,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额外收费。

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,谋取不正当利益,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。

协助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、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,或者以为缴存职工代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名义,违规收取高额手续费或代办费。

不接受交易资金监管,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。

营业执照、备案证名称同营业地址、门牌不一致。通过捏造、散布不实信息,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方式,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。

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,欺骗、误导购房人等。

《实施方案》要求,加强住房租赁中介市场乱象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,住建部门对中介机构备案情况在市住建局网上进行公布,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,需移交城市执法管理、市场监督管理、发改(物价)等部门单位的及时予以移交,发现的住房租赁中介领域的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公安部门,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涉黑的中介机构、中介从业人员。网信部门负责查处网络信息平台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行为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查处违规收费、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行为。

《实施方案》强调,各县市区要加大对中介市场的摸排力度,设立举报箱,公布监督举报方式。对住房租赁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和治理,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,并曝光典型案例。对没有备案的中介机构,责令限期整改。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中介从业人员,依法停业整顿、吊销营业执照、处以罚款等处罚,并记入信用记录。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拉网式排查。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,从严处理。对严重侵害群众权益、扰乱市场秩序的中介机构,联系相关部门要依法将其清出市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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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MX)

The 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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